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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809

歪酷博客

复旦大学北区热水器事件专栏

此博客为复旦大学意欲拆除学生宿舍热水器事件而开设,始自2008年五月。
这不是单个人的博客,争取的也不是单个人的权益。

记得校歌里唱的什么吗:
“学术独立思想自由,政罗教网无羁绊”


Lee @ 2009-07-03 17:30


这是08年6月10日面见王生洪的讲稿。突然想到应该用google docs发布出来。
ppt:
http://docs.google.com/Presentation?id=d23h222_5m9wdsshn
公开信:
http://docs.google.com/View?id=d23h222_31g2wx9cc5



 
Lee @ 2009-07-01 17:11

发信人: neverlose (0331||欢乐斗地主), 信区: M_North_PM
标  题: 电热水器寿命
发信站: 日月光华 (2009年07月01日14:06:34 星期三), 站内信件

赛德隆是国内电热水器龙头品牌企业,质量较有保障。
经800电话(800-890-9698)咨询(产品经理),
该品牌容积式热水器,煤气式使用寿命5-6年
电热水器(北区所用)使用10~15年完全没有问题
其中软化水质的镁棒须2年一换,镁棒属消耗品,跟质量无关。

根据我国有关规定:家用人工煤气热水器使用寿命是6年,天然气热水器使用寿命是8年
,电热水器中用于阻止腐蚀内胆的镁棒使用寿命是1-2年就要更换,4-5年不换就有可能
内胆腐蚀穿孔漏水。使了7年的热水器,如未更换过镁棒就应报废的了。如按时换过镁棒
根据国际通用的常用家电使用年限标准:电热水器的使用寿命是12年。



 
Lee @ 2009-06-25 22:33

作为08年热水器问题校长见面会的参与者之一,有一些话要说。

1、我们能争取什么
两点:
1)允许自主安装,操作方式参考空调。
2)为无力自主安装的同学考虑,延长浴室开放时间。

2、能不拆么
个 人认为这不是一个好的诉求点。和最近沸沸扬扬的lvba事件类似,人身安全是个政治上正确的口号,况且北区热水器存在老化现象这是一个基本事实,虽然我不 认为老化现象真正危害到了人身安全。在校长见面会上我们试图证明以安全为由拆除热水器的荒谬,但是从结果看来这并不能改变他们的想法。从法理上来讲,热水 器属于园区财产而不是私产。园区处置其财产我们很难说什么。至于协议,一年前我们也打算从协议入手,但是和法律系的同学讨论之后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协议 对园区和学校缺乏约束力,基本上是一道鸡毛令箭。
更重要的是时间问题。校方很聪明地选择了在学期末公布消息,此时临近放假,我想本学期的校长开放日的日程也已经安排结束。很难找到渠道传递我们的意见。

3、要做
但是我倒希望那些想争取不拆热水器的同学,如果不同意我的看法,如果坚持自己的看法,能站起来做实事而不仅仅是在bbs上发发牢骚。
对于我们四个去年策划并参与校长见面会的人来说,我们既不是北区学生投票选出的,也不是校方指定的,完全是出于自愿。校长见面会也不是学校安排的而是我们争取来的。我们的经验,当时的文档,我很愿意share给诸位。

4、怎么做
走体制内的路线。从校长接待日以及其他反映渠道开始。我记得杨校长上任以前曾经呼吁过改善研究生的待遇,我愿意相信他是肯付诸实施的人。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关注一下我的smd。


 
Lee @ 2009-06-25 22:03

发信人: italytotti (热爱新生活), 信区: M_North_PM
标  题: 拆除热水器一事本身并无可厚非
发信站: 日月光华 (2009年06月25日20:36:30 星期四), 站内信件

1.热水器已经超过了使用寿命,确有隐患。隐患可能很小,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我觉
得拆掉也没啥。

2.建浴室本身也是好事,给大家提供多一种选择嘛

但是,为了方便学生学习生活,应该可以自行安装

具体操作可以参考空调

1.寝室内部协商决定

2.学校审核,明确责任

3.毕业后所有者自由交易



 
Lee @ 2009-06-25 20:19

博主按:收到来信一封,应该是学校最后的正式通知。有删节发表。。众所周知,六月是个丧心病狂的季节。

有关北区热水器暑期拆除的通知:
    为根除北区电热水器安全隐患,本着安全第一,防患未然的原则,学校决定于暑假期间对北区单元内的电热水器统一拆除。
    7月中旬先拆除已毕业同学单元的热水器,之后再铺开到其他各个年级。
 
    目前北区的公共浴室已经投入使用,浴室跟本部和南区的一样,采取刷卡洗澡的方式。
    学校对07级以及07级之前的同学也将采取一些政策上的倾斜,以保证大家的顺利过渡:
1)对07级以及之前的同学给予浴资补贴,每学期一次或者每月一次返还大家洗澡费用的40%;
2)北区饮用桶装水将继续享受每桶2元的优惠,剩余部分学校补足;
3)北区浴室开放时间延长至晚上11点。最迟11点进入,11点半洗完是没有问题的。




 
Lee @ 2008-12-27 23:51

不明真相的群众被煽动中,未知五四发言人何时出面驳斥此谣言



 
BiIr @ 2008-11-25 19:45

不要总是拿学校的规章制度来敲打学生。
看看以上总总,学校也并没有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来办事。
我个人不反感老师们对我们的爱护。
但我十分反感这样的前后不一。
我也不要求现在的学生能有“五四”时候的自由和民主。
但我希望“五四”老师能真正站在大多数学生的立场上,好好思量,到底学生需要什么?
而不是一次次用这个规定,那个规定来指导学生。
你我都知道,学校在热水器上犯过的错误一点都不少。

最后再多嘴说一句,学校未来的发展不在大楼,也不在大师,而在学生。
当我们学校不断在谋求发展,创百年名校的同时,是不是做了一些本末倒置的事情?
当我们的秦书记因为金融海啸为复旦那些校友们祈福的同时,我们这些“未来”的校友
是不是得到了应有的照顾?
时代在发展,学校在发展,学生的需求也在发展着。
希望“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能在学校的相关政策上得到体现。
真的,中国的学生很可怜,中国的学生也很好管。
有点爱心就够了。。。。。。



 
BiIr @ 2008-11-25 19:43

(1) “在加快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各地政府正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大力
推进以社会化方式建设学生公寓,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四二一”目标(本科
生4人1间,硕士生2人1间,博士生1人1间)。”(教发〔2001〕12号)

请学校相关部门参照教育部精神,解决江湾校区博士两人一间的问题。

(2)“厕所、浴室、盟洗室仍为公用,不进居室;电视、电话原则上也不进居室,可在
本楼的公共活动场所中集中安排。”(教发〔2001〕12号)
“。严禁追求豪华和搞“形象”工程。建筑标准各地不要盲目攀比,要按有关要求,采
用筒子楼的形式进行建设,厕所、洗澡等设施一律不进学生房间,电话、电视机也不要
进房间,可在适当的公共场合配备。”(教发〔2002〕6号)

  请求学校立即整改。按照教育部有关精神,拆除寝室内厕所、洗澡设施、电话等。将
北区寝室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改造。而不是断章取义仅仅拆除一个不安全隐患“
热水器”。

(3)、“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所有学生都要严格遵守执行。高等学
校、学生、业主、物业管理等各单位和人员之间,要建立有效的契约关系,各有关方面
都要严格按契约规定办事,以保障入住学生的日常生活,保证各项生活设施的正常使用
,维护公寓的正常的生活秩序。”
“各地、各高等学校在与开发单位合作开发建设学生公寓时,应订立完善的合同,落实
优惠政策,明确学生公寓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并监督开发
单位严格执行。” (教发〔2002〕6号)

请问,在热水器问题上,教育部强调的“契约精神”体现在哪里?
“学校应监督开发单位严格执行”,这条在哪里体现了?

(4)“要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公寓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高校后勤或物业管理部门要建立
健全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公寓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大学生在住宿、用
水、用电、饮食、防火、防盗等方面都有章可循;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
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建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值
班制度和门卫制度,开通二十四小时固定值班电话;特别是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玩忽职守和渎职行为要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拟兴建的学生公寓,在设计施工时要认真落实
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对由社会投资兴建的大学城,各拟进驻高校在签约前要认真查看公
寓楼的安全设施,如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提出改进意见;对已经
进驻的,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设施和设备存在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物业部门
检修。”(教社政〔2002〕9号)

北区安全门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特别防火)
北区所有建筑是否达到设计安全标准?
而且就目前北区路灯的晚间开放情况,在如此昏暗的环境下,是否会加重同学们的安全
隐患?
请北区的管理者们三思后给我们些回答。



 
BiIr @ 2008-11-25 19:42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


2002-02-22

教发〔2002〕6号


  近两年来,随着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迅速推进,各高等学校对原有的校内学
生公寓采用了新的管理模式;各地、各高等学校积极利用社会资金,通过各种渠道,运
用社会化的办法,在校外建设了一批由一所或几所高等学校共同使用的学生公寓,较大
地改善了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受到了高等学校师生的普遍欢迎。但在对学生公寓的
管理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现根
据国务院领导的多次指示和第三次全国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加
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是高等学校的重要任务和主要责任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堂之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是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一
项重要任务,直接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和高等学校的稳定,影
响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的成效。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都要从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宗旨,把改进和加
强学生公寓管理作为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探索,大胆
实践,努力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

  在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过程中,对学生公寓内学生的管理,特别是对学
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行为管理,始终是高等学校的一项主要责任,决不能简单地推
向社会。各高等学校要切实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日程,
作为高等学校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根据不断变化的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并
改进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决不允许削弱甚至放弃管理。

  二、要重视抓好对校外学生公寓的管理

  近两年多来,各地、各高等学校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筹领导下,运用社会化的办法
,在学校的周边及其他地区,成片建成了相当数量的学生公寓。这些公寓大多位于校外
,由不同学校、不同年级的学生共同使用,共住学生群体规模和管理难度较大,管理工
作相对薄弱,有些学生公寓已发生了一些问题,出现了事故苗头。对此,各地、各高等
学校,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要加强对这些新问题、新矛盾的研究,转变工作作风和方法
,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管好校外学生公寓。

  三、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全面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要逐步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改进和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

  (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对学生公寓的管理,要贯彻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分
开、的原则。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可以由高等学校后勤服务实体或其他部门(单位)
管理;对学生的思想政治与日常行为管理,主要由高等学校负责。由几所学校共用的学
生公寓,由各高等学校分别派人管理。

  (二)坚决做到人员、机构、制度落实。各高等学校要坚持政治辅导员进学生公寓
的做法,对建在校内和校外的学生公寓,有关高等学校都要按学生的人数比例,选派优
秀的干部和政治辅导员与学生同住,负责学生的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法律法规以
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把学生在公寓的表现与学生品德鉴定、优秀学
生评选及奖学金的评定等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开展各种健康的活动,促进学生公寓的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高等学校要建立并强化激励机制,将进驻学生公寓的干部和政
治辅导员的表现作为一项重要的业绩进行考核。

  由几所高等学校共同使用的学生公寓,在学生管理方面,要建立统一的管理协调机
构,及时协调高等学校、业主、物业管理等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

  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所有学生都要严格遵守执行。高等学校、
学生、业主、物业管理等各单位和人员之间,要建立有效的契约关系,各有关方面都要
严格按契约规定办事,以保障入住学生的日常生活,保证各项生活设施的正常使用,维
护公寓的正常的生活秩序。

  (三)完善监督机制。各地、各高等学校都要对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建立起有效
的监督机制,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要结合具体情况,建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
民主监督机构,参与公寓的管理和服务,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反映学生的建议和要求
,协助做好安排学生勤工助学等有关工作。

  四、切实加强学生公寓收费和服务管理工作

  学生公寓的收费,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要特别警惕并抵制靠提高收费标准
推动学生公寓建设的错误倾向,防范并制止一切违规乱收费现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
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寓收费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的住宿费收费标准。各地、各高等学校在与开发单位合作开发建设学生公寓时,应订立
完善的合同,落实优惠政策,明确学生公寓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住宿费收费
标准,并监督开发单位严格执行。高等学校和开发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收费
标准或巧立名目乱收费。对高等学校新生的公寓收费标准,必须在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并
严格执行。凡违反有关规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乱收费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
处。为降低学生公寓建设成本,减轻学生的负担,学生公寓的建设,要坚决贯彻“坚固
、实用、够用、方便”的原则。严禁追求豪华和搞“形象”工程。建筑标准各地不要盲
目攀比,要按有关要求,采用筒子楼的形式进行建设,厕所、洗澡等设施一律不进学生
房间,电话、电视机也不要进房间,可在适当的公共场合配备。房间住宿人数应根据实
际情况,逐步向“421”标准努力。但学生的住宿条件和标准应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严
禁在住宿安排方面形成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歧视现象。同时,要注意培养学生艰苦奋
斗、勤俭节约的作风。要对学生公寓内的家具、设施等实行统一招标采购,保证质量良
好、价格合理。

  五、切实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工作

  学生公寓安全工作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各类学生公寓都要按照国家和当
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对学生公寓的住宿、用电、用
水、饮食、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安全工作,要明确责任,明确机构,加强管理和监督。
高等学校和物业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生公寓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工作
。要落实责任追究制,杜绝一切可能诱发事端的苗头和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和治安
案件的发生。

  各试点学校可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对学生公寓制定管理细则,
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学生公寓的管理水平。

  请将本意见转发至本地区内的所有高等学校。



 
BiIr @ 2008-11-25 19:40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


2002-08-26

教社政〔2002〕9号


  根据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结合近一时期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安全大检
查中发现的新问题,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现提
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课外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
质教育的重要阵地。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学生公寓建设和管理的
格局日趋多样化。不同学校学生集中住宿,教学、生活管理相对分离等情况,使学生公
寓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加大,学生公寓成为学校安全事故的多
发地段并成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
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从维护稳定大局和推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高度,增进政
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重视并切实担负起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的领导责任,采取切实措施,
全力做好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各高校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负责人,对包括学生公寓在内的学校
安全与稳定工作负总责,要有相当时间和精力抓安全保卫工作,分析形势、制定措施、
督促检查。要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同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
工作机制。要将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制定目标管理细则,逐级签订安
全责任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要不断研究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坚持以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逐步建立
起长效安全防范机制。

  要加强制度建设,保证公寓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高校后勤或物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
全学生公寓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公寓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确保大学生在住宿、用水
、用电、饮食、防火、防盗等方面都有章可循;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
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建立安全工作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值班
制度和门卫制度,开通二十四小时固定值班电话;特别是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对玩忽职守和渎职行为要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的基础设施建设。对拟兴建的学生公寓,在设计施工时要认真

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对由社会投资兴建的大学城,各拟进驻高校在签约前要认真查
看公寓楼的安全设施,如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应提出改进意见;对
已经进驻的,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安全设施和设备存在故障或隐患,应立即通知物业
部门检修。对学生公寓要定期进行安全达标检查,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全,
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进行更新。对于火灾隐患严重的学生宿舍,要加大
改造力度,同时要加强管理,特别是注意杜绝私拉乱接电话线、电源线和电脑线,以及
违章用电、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和违规使用各种电器造成线路超负荷的现象。

  高校后勤或物业管理部门要不断改善学生公寓和社区的安全设施。学生社区内要设
立必要的交通、安全警示装置,建立报警点。学生公寓内要设立火灾预警监视系统、恶
性用电识别装置等,通过技术防范设施,防止火灾发生。要加强学生公寓安全保卫工作
人员的技术配备和条件保障,每年都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保卫设施和装备的添置
和更新。

  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加强对学生公寓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
情况的检查监督,各高校应结合各自的实际,加强检查监督。

  三、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进公作

  高校在学生公寓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中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
,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和政治优势,结合学生学习和生活的特点,密切同学生
的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思想品德、行为规范教育,指
导和督促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学生社区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娱乐秩序。要根据教育

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党〔200
0〕21号)要求,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选派一定比例的优秀政工干部和政治辅导员进驻
学生公寓。要进一步落实党团组织进公寓。既可以在现有校、系(学院)、年级、班学
生党团组织体系的基础上,以寝室为单位建立学生党团小组;也可以根据公寓规模的大
小,以1 幢或几幢公寓为单位建立学生临时党团支部。要提高学生德育考评的科学性、
实效性,把学生在公寓的表现与学生品德鉴定、优秀学生评选及奖学金的评定等结合起
来。要培育和发展学生公寓的自我管理组织,注意发挥这些组织在公寓安全工作中的作
用,把学生公寓建成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场所。在每个学生寝室设寝
室长的基础上,每层设层长,每幢楼设楼长。楼、层长及时向学校和公寓管理部门反映
学生的意见、要求,协助辅导员、宿舍管理员排解矛盾。要探索以学生公寓为基地开展
校园文化活动的方式和途径,引导学生开展各种健康的活动,促进学生公寓的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

  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宣传,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各高校要本着"教育在先,预防
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学校安全教育与宣传工作。要善于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
全知识讲座、演讲会、报告会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闭路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
体,将学生公寓安全问题列入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
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不仅要抓好有关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而且
要抓好基本安全常识的普及教育,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提
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切实增进宣传教育的实效。当前学校安全教育的重点是
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饮食安全和校区之间往返的交通安全。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

,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同时,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在
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都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要求,对违法违纪的学生及时进行批
评教育或给予必要的处罚。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和治安人员的法制与道德教育,
努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物业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强化安全意识、服
务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安全保卫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学生公寓安全

  在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对学生公寓的管理,特别是对公寓内学生的思
想教育、日常行为管理和安全管理,要始终作为高校教育和管理的一项主要职责,不能
有丝毫忽视和松懈,不能推向社会,不能留下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空白点。学校和物业管
理部门在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中要明确职责。各高校要做到组织健全、机构落实,责
任明确、人员到位。学生的思想教育与日常行为管理主要由高校负责,学生公寓安全设
施的安装及维护主要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部门要设立安全保卫机构,成立专
职队伍,切实担负起管理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本着对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的态
度,改善学生公寓的服务和管理。要把公寓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特别是严格日
常管理,努力做到值班门卫到位、巡逻执勤到位、检查整改到位、制度落实到位。由几
所高校共同使用的学生公寓,应由各高校分别派人组成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协调学校、
业主、物业管理等部门之间的关系,通过明确的制度规定,落实安全责任。

  当前,各高校、物业管理部门都要重视学生公寓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把握
后勤社会化条件下学校矛盾纠纷的新特点,抓住苗头,加强预测、预防、化解工作。要
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学生公寓周边环境的治安管理工作,经常互通信息,认真分析、
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BiIr @ 2008-11-25 19:40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教发〔2001〕12号

  自国务院办公厅在上海召开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以来,各地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0〕1号)要求,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尤其是对以社会化方式建设学生公寓进行了全
面规划,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学生公寓建设,不少地方出
现了加快学生公寓建设的好势头。在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在武汉召开的第二次全国高等学
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学生公寓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
的肯定,并对今后学生公寓的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保持学
生公寓建设的健康发展,坚持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学生公寓建设原则,教育部组
织力量对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的现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对今后学生公寓建设标准进行了
反复研究,并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考虑到未来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中国的具
体国情及当前社会化方式建设学生公寓的进展情况,现提出《关于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
问题的若干意见》,作为指导性文件印发你们,请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此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转发至本地区内的所有高等学校。



 
Lee @ 2008-11-18 20:45

发信人: wpsuper (暮紫), 信区: M_North_PM
标  题: 为了不让悲剧在复旦重演
发信站: 日月光华 (2008年11月18日13:53:16 星期二)

各位同学,上海商学院火灾的悲剧夺走的4个鲜活生命的悲剧,使我们对出现在身边可能危
险又有了一次的深刻思考与反省。大家再一次感受了“水火无情”这句简单哲理的含意。
我们在惋惜逝者的同时,需要好好思考的是,如何让这样的悲剧尽可能地不再我们身边重
演。

广大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的时候,视角主要集中在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和相关的防灾灭火设
施的不到位上。但如果我们进一步的思考,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违章电器屡禁不止。

在商院的例子中,住在6楼的几位女生每日洗漱的热水在正常渠道来看,是要从较远的水房
提到6楼,而且是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提前打好的。无怪乎,比较与这种“正常渠道”,女
生会选择用热得快烧水。因为这种“非正常渠道”的便利形一目了然。我们可以责怪这些
女生无视相关规定,轻视安全隐患的行为,但从个人心理的角度而言,很难有人能抵御得
住这种诱惑,毕竟趋利避害是每个人的本能。

如果说,我们要尽量减少学生采取这种“非正常渠道”的风险,必然要做的不光是加大对
于这种“非正常渠道”的惩罚力度,更需要的是增加“正常渠道”的可行性和比较优势。
也就是说能够使得“正常渠道”能够比“非正常渠道”相对更加便利,而且更加安全。放
在学生使用热水上来看,就是为学生提供可接触程度更高,更加方便的热水来源。

应该说,复旦北区在设计建造时,在这方面的理念是领先于其他各高校的,体现了人性化
的精神。按照每个寝室安装的电热水器,在便利性和安全性上都做到的比较优秀的考量。
这也是为什么复旦北区在热得快和电水壶的使用率上较其他学校低的主要原因(这一判断
主要来自个人经验)。但是设想如果这些热水器都被拆调了,转而让我们像其他学校一样
去公共浴室洗澡,去开水房打水,这种相对较低的违章电器使用率还一定保持下去吗?如
果我们复旦学子的觉悟真的如此之高的话,答案也许是肯定的。但在排除复旦学子的特殊
性的前提下,结果必然是热得快和电水壶的另一次泛滥。而相应所带来的风险也必然会大
大提升。

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容易遗忘的,商学院的悲剧也不是第一次在我们的视野范围内出现。
但是基于人性的动机会使得我们的行为按照非常类似的模式一再重演。为了不让商院的悲
剧在复旦重演,请大家一起来更加重视和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而尊重生命的前提是有
相应的人性化的制度和物质条件。

如果没有了热水器,就给我们一根逃生绳吧,也许这样我们还能有机会继续实现家庭和国
家所带给我们的责任和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