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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酷博客

复旦大学北区热水器事件专栏

此博客为复旦大学意欲拆除学生宿舍热水器事件而开设,始自2008年五月。
这不是单个人的博客,争取的也不是单个人的权益。

记得校歌里唱的什么吗:
“学术独立思想自由,政罗教网无羁绊”


Lee @ 2008-11-18 20:45

发信人: wpsuper (暮紫), 信区: M_North_PM
标  题: 为了不让悲剧在复旦重演
发信站: 日月光华 (2008年11月18日13:53:16 星期二)

各位同学,上海商学院火灾的悲剧夺走的4个鲜活生命的悲剧,使我们对出现在身边可能危
险又有了一次的深刻思考与反省。大家再一次感受了“水火无情”这句简单哲理的含意。
我们在惋惜逝者的同时,需要好好思考的是,如何让这样的悲剧尽可能地不再我们身边重
演。

广大媒体在报道这一事件的时候,视角主要集中在学生使用违章电器和相关的防灾灭火设
施的不到位上。但如果我们进一步的思考,我们要问的是,为什么违章电器屡禁不止。

在商院的例子中,住在6楼的几位女生每日洗漱的热水在正常渠道来看,是要从较远的水房
提到6楼,而且是需要在很短的时间内提前打好的。无怪乎,比较与这种“正常渠道”,女
生会选择用热得快烧水。因为这种“非正常渠道”的便利形一目了然。我们可以责怪这些
女生无视相关规定,轻视安全隐患的行为,但从个人心理的角度而言,很难有人能抵御得
住这种诱惑,毕竟趋利避害是每个人的本能。

如果说,我们要尽量减少学生采取这种“非正常渠道”的风险,必然要做的不光是加大对
于这种“非正常渠道”的惩罚力度,更需要的是增加“正常渠道”的可行性和比较优势。
也就是说能够使得“正常渠道”能够比“非正常渠道”相对更加便利,而且更加安全。放
在学生使用热水上来看,就是为学生提供可接触程度更高,更加方便的热水来源。

应该说,复旦北区在设计建造时,在这方面的理念是领先于其他各高校的,体现了人性化
的精神。按照每个寝室安装的电热水器,在便利性和安全性上都做到的比较优秀的考量。
这也是为什么复旦北区在热得快和电水壶的使用率上较其他学校低的主要原因(这一判断
主要来自个人经验)。但是设想如果这些热水器都被拆调了,转而让我们像其他学校一样
去公共浴室洗澡,去开水房打水,这种相对较低的违章电器使用率还一定保持下去吗?如
果我们复旦学子的觉悟真的如此之高的话,答案也许是肯定的。但在排除复旦学子的特殊
性的前提下,结果必然是热得快和电水壶的另一次泛滥。而相应所带来的风险也必然会大
大提升。

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容易遗忘的,商学院的悲剧也不是第一次在我们的视野范围内出现。
但是基于人性的动机会使得我们的行为按照非常类似的模式一再重演。为了不让商院的悲
剧在复旦重演,请大家一起来更加重视和尊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而尊重生命的前提是有
相应的人性化的制度和物质条件。

如果没有了热水器,就给我们一根逃生绳吧,也许这样我们还能有机会继续实现家庭和国
家所带给我们的责任和重托。



 
Lee @ 2008-09-24 15:49

我们就是体制
连岳

毒奶粉事件发生到现在,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是体制的问题。
在层出不穷的悲剧里,听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这是体制的问题。
是不是体制的问题?是,这绝对是体制的问题。
从SARS到现在的毒奶,处理方法是一样的:先瞒、瞒不了骗、骗不了就承认一部分,然后撤几个官员了事,最后宣传包装成一件功劳。
如果这次毒奶粉是传染病毒,估计全球都得死伤惨重——可谁能保证下一次不是病毒呢?

是的,如果我们有言论自由,如果我们有选择及罢免政府的自由,如果我们有强大且独立的媒体,如果我们有游行示威的自由,如果我们有免于恐惧的自由……是的,这样的体制才能保护我们。
我们有没有这样体制?没有。
所以可以很自然地说出那句话:这是体制的问题。李长江下了,不过换个张长江。什锦八宝饭馊了,不过上碗平强汤。
所以,算了吧。

可是,且慢,你忘了,我们自己就是体制的一部分。
这体制的存在,有我们的不作为。
我们得有所作为。
这作为不是鼓吹暴力,不是以暴易暴。暴力只会带来一个更坏的体制。
这作为不是希望他人去牺牲,牺牲永远只是个人选项,一个人永远没有资格去鼓动他人牺牲。
这作为是忍耐地慢慢做一件事。
让李长江辞职,这是体制进了一小步;张长江还不行,让张长江辞职,这又是体制进了一小步。他换一个,我们盯一个,最后就是质检体制的进步。
他不让我们在媒体里说,我们网络上说;他不让我们在网络上说,我们在嘴上说;我们不停地议论,嘲讽他的谎言,最后就是言论体制的进步。
那些拒不认错的企业,那些强词夺理的企业,我们记住它们的名字,永不消费它们的产品,最后就是企业文化的进步。
我们呼吁杨佳应该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接下来,我们呼吁田文华或者李长江应该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审判,最后就是法制的进步。
并不需要牺牲,并不需要成为意见领袖,并不需要多么大的权力,只要你有选择权,你就能让体制变坏,或者变好。

我们能改良体制,我们能选择体制,我们就是体制。
到了我们多过他们的那一天,体制就变了。
“这都是体制的问题”,不要用这么重的虚拟铁锤砸掉你的自信,砸掉他人的信心。
你说“算了,没用的”,就等于投了你憎恨的体制一票。

我们享受生活,我们和美好的人呆在一起,我们保持怀疑,我们批评,我们不合作,我们能快乐地改变这个体制,我们就是体制。

如果需要一百年,我们就花一百年。如果需要一千年,我们就花一千年。




 
Lee @ 2008-07-04 23:40

两千三百六十年前,秦国通过一条法令,禁止民间开设旅馆。据说理由有二:


一、有了旅馆,老百姓出门就方便,老百姓出门一方便,就可能四处乱窜,他们四处乱窜,管

理起来就难了;


二、种田能赚钱,开旅馆也能赚钱,而且赚得更快更多,那些开旅馆的人尝到甜头,就不会再

去种田了,种田的人一少,粮食总产就会下降,粮食总产一下降,国家的粮食储备就很难保

证。(参见《商君书·垦令》)


一千七百三十年前,西晋也曾经禁止民间开设旅馆。其理由有三,前两条跟秦国一样,最后一

条说,民营旅馆多有小姐出没,政府屡次扫黄打非,都没啥效果,长此以往,势必败坏风气,

影响和谐,不如来个釜底抽薪,把民营旅馆统统取缔。(参见《晋书》卷55)


西晋朝廷颁布这条法令的时候,潘岳——众所周知,这人是中国历史上有名的小帅哥——正在

怀县(在今河南武陟西南)当县长,他一瞧文件,立马上书朝廷,要求中央收回禁令,容许民

间继续开旅馆。


潘岳说,时代不同了,眼光也要变,当年秦国禁止老百姓开旅馆,是因为它正跟魏国打仗,国

内混入了许多间谍,粮食储备又少,把旅馆取缔了,既有利于严防间谍,也有利于增加粮食生

产,这些都是战争的需要。 而现在,我们西晋已经灭了蜀国和吴国,北方的少数民族不敢轻

举妄动,四海归一,国家安定,农业生产井然有序,粮食连年丰收,仓库里的存粮多得要发

霉,所以 用不着担心旅馆里混进间谍,以及老百姓开旅馆会影响农业生产。至于说旅馆里面

有小姐,这倒是个现实问题,可是这个问题并不是取缔了旅馆就能解决的,民营旅 馆取缔

了,她们还会去国营旅馆找生意,即使把国营旅馆取缔了,她们还可以做暗娼呢。我承认,小

姐卖淫败坏风气,影响和谐,不过当前的社会问题不在这里,而 在于大批的公务人员都在贪

污受贿。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从怀县到洛阳去,过黄河要交费,过关卡要交费,收费站的同

志们把钱收上来,却隐瞒了不上缴,拿出一 半堵住督察员的嘴,另一半他们就集体瓜分,像

这种事儿才是真正的败坏风气、影响和谐,为什么没有人去查?为什么不取缔所有的收费站?


 潘岳这段议论很精彩,好多文献均有收录,有兴趣 的话,您可以翻开《晋书》第55卷,或者

太平御览》第195卷,或者《艺文类聚》第64卷,都能读到他的原文。其中《晋书》第55卷

还提到潘岳上书的结 果,四个字儿:“朝廷从之。”就是说,中央听了他的话,又让老百姓

开旅馆了。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65b35c01009z7p.html




 
BiIr @ 2008-07-04 13:02

今天下午召开的研究生示范党支部的表彰大会上,热水器事件又成为了陈书记谈话的对象。到最后,周部长还特地上台对学生们说千万不要在bbs上断章取义的引述陈书记的话。
        真是好笑,在复旦这个网络平台上,学生说什么话有那么多自由吗?还不是你们想删就删,想改就改。从事情开始到现在,几乎所有发言的学生都被各位老师不同程度的关照过了。学校一次次呼吁学生按照正常渠道反应意见。北区园委会的座谈会、院系的座谈会、甚至校长接待日,几乎所有学校提供的“正当渠道”我们都走了,我们也都反映了。可有用吗?学校什么时候理解过我们呢?
        其实大部分老师都是理解和认同我们的行为的。可是那些真正做决策的领导们,无一例外的对于这个小小的热水器报以不除不快的态度。这让我实在难以理解,到底谁错了?
        我琢磨了半天,可能谁都没错。我们住宿条件的好坏和校领导的升迁没有任何关系。教育部的老爷们来复旦体察学情的时候也不会考察这些芝麻小事。而我们这些学生们只能一次次的在各种理由中放弃自己本该享有的权益,却无能为力。
        解决方法其实很简单,让这些做决策的领导们和我们学生住上一段时间,就算体验生活吧。
        感受一下,每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还要赶点洗澡堂打热水的不便。
        感受一下,房间里时不时掉灰漏水,卫生间玻璃突然爆裂的提心吊胆。
        感受一下,本可以享受空调、热水器,却因为种种所谓的“安全考虑”只能由奢入俭,还要忍受高额电费的无奈。
        在这个国家社会转型的时间段,出现这样的事件其实不足怪。可是当权的领导如此短视,仍旧按过去的模式来管理控制学生。这样下去,复旦这个招牌迟早要败。



 
huahero @ 2008-06-12 22:48

2008年06月10日

    今天的校长接待日,经过事先的预约,四位居住在北区的同学自发地走到一起,向
校长就关于北区拆除热水器的问题提出了代表部分北区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王校长非常
重视这件事情,请了一些校相关领导参与座谈,因此,在今天下午的座谈中,参加的领
导老师除了王校长外,还有校办主任刘季平,总务处副处长栗建华,研工部部长周立志
,研工部副部长、北苑管委会主任楚永全,以及信访办的两位老师。参加下午座谈的学
生除了这四位北区同学外,还有两位园委会的同学应邀前来。

    首先,由其中一位北区同学发言,他事先制作了幻灯片,在笔记本上放映给各位校
领导及老师看。发言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恳请学校重新考虑拆除热水器的决定(给学
生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拆除热水器并不是解决安全隐患的唯一途径、可以借鉴留学生
楼和交大学生公寓管理电热水器的经验)以及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到与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的学校管理决策过程中来而不是简单事后被传达和安抚。二是阐明了反对拆除热水器的
道理:(1)入住协议上已写明管委会为北区学生提供电热水器作为基本生活设施保障之
一,当协议因故无法履行而中止时应公开相关材料并与学生协商解决,此外在若不能提
供电热水器应该在住宿费标准上有所补偿;(2)基于在互联网上搜集的一些官方统计数
据进行估算公共浴室与电热水器各自的事故率,可以看出电热水器的事故率并不高于公
共浴室,另外在国家2007年对电热水器提出的新安全标准“防电墙”的情况下,电热水
器的安全系数可以得到进一步提高,而拆除电热水器使用公共浴室无疑会导致热得快等
违禁电器的私下使用成为普遍现象,增加了寝室内的安全隐患。  

    在这位同学发言时,校领导及时补充了一条信息:北区公共浴室以及开水房是由学
校统一的锅炉房进行供水,锅炉房是早已就有且并在使用的,也不在北区。因此,校领
导认为关于同学发言中对公共浴室的安全性评估不能使用锅炉房的事故率作为参考,应
当考虑在浴室内发生的安全事故。

    在这位同学发言完后,王校长告诉同学们,关于北区热水器的事情他知道一些,但
没想到牵涉范围那么广。关于拆除电热水器盖公共浴室的决定,也是酝酿了很长的时间
,它和学校新江湾校区的建设,都是由张副校长负责的。学校决定拆除电热水器,首先
是出于安全因素,因为学校始终把学生的安全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必须放在首位。由于
学校的性质,决定了它必须为在校的每一个同学的生命负责,即便同学在学校内出了事
情是因为非学校的原因造成的,学校依然会给予远高于国家规定赔偿。在学生公寓内使
用的电热水器是公用性质,因而其故障率会高于家庭使用的电热水器,学校出于学生的
安全考虑,还是决定牺牲电热水器给同学带来的便利性。

    校办刘主任也进行了补充。他说到安全事故不能简单用一个百分比概率来统计,一
旦出了事,对于学生个人以及家庭,就是百分之百。刘主任还提到,教育部在2001年颁
布了一项规定,学生公寓房间内不能安装电热水器(后经本人调查相关资料,可能是指
教育部2001年发布的《关于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问题的若干意见》,附后)。刘主任也
提到学校这么做并不是出于经济方面的因素,据学校调查,北区电热水器全部更换的费
用是180万元,而修建浴室、开水房的费用是520万元,后者的费用可以支持将近3次更换
,假设一批热水器可以使用8年,那么这笔费用可以维系约24年的电热水器使用,是一段
相当长的时间。

    之后,领导老师和同学之间展开了一些交谈。王校长最后说到,同学做的PPT很好,
有几点给他的触动很大。首先,学校应当在进行此类决策时应多听听学生的意见,多和
同学们进行沟通;其次,学校会考虑在拆除热水器后对学生的补偿问题;最后,关于留
学生楼和交大学生公寓使用电热水器的问题,他会再去调查调查。(可能还有一些细节
,本人未能记录下)

    最后同学也向校长提交了征集到的大约两百多人的签名,因为时间仓促而且签名活
动保持低调,但这也表明了广大北区学子希望学校能够保障大家有热水器可用的心声。

    本来总共时间只有20分钟,结果进行了半个多小时,以至于让下一批的同学久等在
外——这也反映了校领导对热水器问题的重视,希望学校领导在这个问题和今后此类问
题上,多与学生交流沟通,大家一起建设和谐校园。


附:

http://www.moe.edu.cn/zhuanti/houqin/9.htm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问题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1年2月12日)
                              教发[2001]12号

  自国务院办公厅在上海召开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以来 ,各地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0]1号)要求,积极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尤其是对以社会化方式建设学生公寓进行了全面
规划,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学生公寓建设,不少地方出现
了加快学生公寓建设的好势头。在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在武汉召开的第二次全国高等学校
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上,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学生公寓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
肯定,并对今后学生公寓的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保持学生公
寓建设的健康发展,坚持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学生公寓建设原则,教育部组织力
量对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的现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对今后学生公寓建设标准进行了反复
研究,并征求了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考虑到未来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中国的具体国
情及当前社会化方式建设学生公寓的进展情况,现提出《关于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问题
的若干意见》,作为指导性文件印发你们,请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此件
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转发至本地区内的所有高等学校。 关于大学
生公寓建设标准问题的若干意见

  在加快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各地政府正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大力推
进以社会化方式建设学生公寓,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四二一"目标(本科生4人
1间,硕士生2人1间,博士生1人1间)。为使大学生公寓的建设更为科学、合理、经济、
适用,提高效率和效益,现对大学生公寓建设标准提出如下意见,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的
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确定大学生公寓标准所遵循的主要原则
  1.新建设的大学生公寓与现有大学生宿舍相比,其条件应有较明显的改善。
  2.新建大学生公寓要力求方便、实用、耐用,便于学生生活和管理。
  3.有一定的前瞻性,使其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能适用。
  4.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以适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和学生家庭的
实际承受能力。
二、建设标准
1.本科生公寓4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8平方米;
2.硕士生公寓2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
3.博士生公寓1人1间,生均建筑面积24平方米。
三、建设形式
1.大学生公寓的建设一般仍应采用筒子楼形式,以便同样建筑面积下取得较大的居住面
积。同时,也便于建设和管理,并便于在今后条件许可时,对居室居住人数和对象进行
调整。
2.厕所、浴室、盥洗室仍为公用,不进居室;电视、电话原则上也不进居室,可在本楼
的公共活动场所中集中安排。
3.鉴于室内一般采用上下两层的布局,学生公寓的建筑层高一般应掌握在3-3.2米之间
,有条件的地方还应适当考虑一定的阳台面积,以便于学生晾晒衣物。
4.从降低造价,便于建设、管理的角度考虑,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公寓以分开建设为宜。  
研究生公寓因居住人员少,其走廊、浴室、厕所、盥洗室等公共活动部分的面积可适当
减少。     
 




 
BiIr @ 2008-06-12 18:28

本来不想也不能再说什么了,可总觉得对不起大家的关注.
该写的我们都写了,该说的我们也都想校长反映了.
请大家放心,昨天我们都体现了复旦学子的素质.
也请大家等待一下,意见反映上去了,我们相信校长一定会给我们一个答复的.
昨天接待到最后,我对校长说我们不是来吵架的,我们渴望你们的理解.
走出会见室,我才意识到其实我更想说的是:
    我们不是闲得没事,来给学校挑刺.
    我们不是学生会,园委会的干部,这不是我们的工作.
    我们都有很重的实验,科研任务.
    我们放弃了大量自己的时间,作调研,写原创,找签名,做ppt.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因为我们爱复旦.
    我们希望复旦能真正成为国际一流大学.
    这不仅仅需要你们的管理,更需要我们的参与!!!

接触下来,大多数老师都能理解我们,也都能体谅我们.
谢谢这些老师们,谢谢校长能给我们这个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没有这次见面,我们不知道您那么多不知道,您也不会知道我们知道那么多.

谢谢那些参与签名的同学们,我们已经将这些签名转给校方了.
有了你们的支持,校长接待的时候我们才能如此有底气.

也感谢那些虽然没有参与签名,但一直默默关注的同学们.
我们的权益需要我们自己来维护.

最后谢谢我们几个兄弟!
阿乐,阿健: 第一次开会就是我们三个坐一起.
没想到昨天那次也是我们坐一起,是命运的巧合,也是缘分.
小帆: 昨天在校长面前你的表现很出色,你确实配得上在校长面前作为我们学生的代表.
通过这次,能认识几位了,我感到很荣幸.
有空我们多聚聚.

希望通过这次事件,真的希望学校和学生都能加深理解.
毕竟作为学生,我们都爱这个学校,我们都希望复旦能越办越好.




 
BiIr @ 2008-06-12 18:23

写在前面:

这一段时间,BBS上关于北区热水器的去留问题已经是讨论的热火朝天。关于这个话题,我只是在北区版发过一帖,然后转载到了研版上,此后也就再无跟帖或发表任何意见。很有幸,正是因为这帖,我得到了与北区管委会几位老师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听完管委会老师的介绍之后,我表现得很激烈,说了很多,也发泄了很多。冷静下来肯定有过火的地方,如果冒犯了在座的各位,我表示歉意。在会后的一天时间里,我心情难以平静,也想了很多。有些话我不吐不快,发在此地与大家分享,供大家参考。但是也希望大家理性讨论,避免人身攻击。毕竟都是生活在一片天空下,也都是复旦的一份子。看到有些帖子一定要找出那些做决定的人,我想也大可不必。我们对事不对人,这也是复旦学子应有的素质。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身处北区的各位相比已经没有刚进校的新生了。我们每一位除了了解复旦的住宿情况外,或多或少都会知道一些其他学校的情况。也会有很多同学曾经在港澳台,甚至国外的高校中交流、学习过。关于港澳台以及国外大学的住宿条件,我不想多讨论。无论一流或者末流,这些高校的学生宿舍内,热水设备肯定是必不可少的。回过头,我们看看周边的高校。凡是在2000年以后新建的学生公寓,几乎的都配备了热水设备。可见热水器早已是学生宿舍的常见设备。会中,管委会的老师们并没有否认这个现象。但他们除了不断强调现有热水器的安全隐患的同时,也提出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观点,希望我们学生能调整心态,毕竟这大家也都经历过。可热水器对于我们和学校方面来说真的只是一个奢侈品吗?我想未必!

一、配备热水器及其他的家用电器是学校对大学生人性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想见,学校肯定希望通过努力,将学生园区建设成学生们真正的“家”。可“家”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呢?“家”是最舒适、最能给与温暖的地方。在科技如此昌明的今天,家用电器早已进入了大部分的普通百姓家,而热水器更是必不可少的。使用热水器也几乎成为了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习惯。当我们的学生离开家门,来到学校,当然也希望在宿舍中保留这样的习惯。在不缺经费的前提下,学校完全有能力为学生创造这样的条件。也正是因为具备了这样的条件,才能真正留住学生的心,便于学校的管理。所以在对待热水器的问题上,不应该简单的将其定位为“奢或俭”的范畴中。应该清醒的认识到这些设备对于学校人性化的管理的重要性。

二、配备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是对大学生特别是博士、硕士研究生科研工作的助推器。

经历过澡堂和打水年代的同学们肯定都会认可,每天的打水以及按时洗澡是同学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多人都经历过由于自己的忙碌在大冬天无热水洗漱的郁闷。无论在忙,这些事情都必须提上日程安排。由此占据了学生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特别对于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来说,他们的生活节奏已经不再是按课堂铃声来安排了。实验或者项目进度的未知性左右着他们的生活。即便新建的浴室能做到24小时供水,打水或者洗澡的问题仍然是无法回避的日常必需。

最近大家肯定都切身感受到了国家已经着力改善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待遇问题。此举的目的就是希望在校的博士、硕士生能安心学习、科研,不要再为自己的生计担忧。很自豪的是,我们复旦也在这方面下了很多功夫。学校的努力,学生们看在眼里,也坚决拥护和支持。我们也都在加倍努力,希望能对得起国家和学校对于我们护和支持。我们也都在加倍努力,希望能对得起国家和学校对于我们资助。可是在如此大背景之下,在以博士和硕士为主的北区学生公寓,竟然采用拆除热水器,让大家"由奢入俭",我实在有些不解。虽然会上不断提到校领导对于热水器安全问题的关注。可如此前后矛盾的事是否真是校领导的本意? 我想真正位博士和硕士生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发挥更大能量,为国为校争光才是学校最希望的事。

论热水器的安全问题

热水器的安全问题机会是此次事件唯一,也是校方最强有力的解释。

我想分几个方面来探讨一下这个的"安全问题"

一、校方的"安全性"评价标准是什么?

评价任何事情的好坏都需要有一个评价标准。热水器的安全性更加关系到我们每位学生的切身利益。校方以此作为出发点无论怎样都值得我们的称赞。可我不禁要问,标准是什么?我在会上一开始就提出了这样三个问题:

1 留学生和中国学生关于热水器的处理是否一致?但中国学生因热水器的安全性问题而开始使用澡堂,留学生是否更应该使用?

回答是:留学生不归管委会管理,他们的情况不好说。

2 每年因为热水器问题学生受伤的案例有多少?

回答是:还没有一起。但是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

3 每年复旦大学都会发生跳楼事件,校方在建造高楼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这类的安全性问题?相比已经造成死亡的跳楼事件,对于未发生任何事故的热水器,校方是如何衡量两者的?

没有答案。

会上也有位同学指出跳楼属于自主意愿的行为,而热水器伤人则是被动意愿的结果。我当时没时间做回复。借此我说一下我的想法。对于安全性的评定方,无论是跳楼还是热水器伤人,这些事件的发生都是被动事件。校方根本不可能主动要求这类事件的发生,所以在考虑这类事件的时候,应该是等价的。虽然你可以说热水器全拆了就不会出现伤人的事故了。但是如果没有高楼,同样跳楼的事件也将不会存在,而且这样可以更加直接的减少伤亡。

关于安全性的评价标准由始至终都没有再做讨论。我想如果可能,希望有人能给我们解释一下。

二、热水器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首先我要说一点的就是,在会上我可能无意中冒犯了管委会的老师。我随口称了他一声师傅。或许有那么些不该,但是在我心目中,北区的师傅和阿姨是最辛苦的。看着老师拿出那么一叠关于热水器故障的照片,我感觉他就像北区的修理师傅一样甘心情愿为我们服务。叫一声师傅是发自肺腑,也远比一声老师来的亲切。

我们现在使用的热水器确实有问题。这点地球人都知道。可是因为现有的热水器有问题,就不让学生使用热水器,甚至连自主安装的权利都没有,这简直有些欺负人。

第一,热水器的挑选不是学生的问题。浴室的设计等等诸多的不合理根本和学生没有任何关系。我们可以这么认为,危险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选取了一个错误的热水器,并且装在了一个错误的地点。可是既然大家都知道,送走了那么多批学生了,在改造宿舍的时候为什么不彻底解决这些隐患?我们要求水斗大一些不需要你们为我们弄多好的,弄些砖头水泥砌一个就行了。如果说没地方放洗衣机,你们拆掉一个洗浴不就行了吗?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热水器生产国,难道那么多厂家,那么大的产量就找不到符合要求的热水器?难道这些问题真的那么无法解决,一定要牺牲学生使用热水器的权利吗?

如果说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完全可以通过安全教育来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可惜的是,从我入住北区到现在,我没接受过任何这方面的知识介绍,单元中也没见到一本使用说明书。如此这般,任谁使用都会出现问题。如果说群体使用热水器就会出现诸多的问题。那我想对老师们说的是,我们理科生都是群体使用仪器的,而且我们管理的仪器其价值简直就是上百上千台热水器的价值总和。学校都放心我们使用这些精密仪器,为什么我们用用热水器,你们就那么一惊一乍的?

说到底,所谓的安全隐患都可以避免,而且更多的责任在于北区宿舍的建造者管理者们。学生根本就是替你们来承担不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后果。

三、热水器问题的核心(个人分析,希望大家也别展开)

北区敢于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进行这样的操作,我个人感觉还是在于电费的分配上矛盾太多。而热水器又是矛盾中焦点的焦点。

有心人肯定可以发现,其实我们每月的电费大多数都贡献给了热水器。如果说单元中存在着什么矛盾,电费的缴付肯定就是个难题。而因此造成的学生之间,学生与园区之间的矛盾比比皆是。拆除热水器,大量减少此类矛盾,也节省了北区的维修费用。建造北区浴室一来可以增加不少空间(浴室楼上),二来增加的热水房可以帮助学校摆脱北区长久以来补贴纯净水的局面。对于学校来说,获得的收益相当明显。

当然,造成此种局面我们作为学生也需要反省。我们在平日生活中确实也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毛病。可是我的问题又来了,如此电费的分配形式,我们一开始也无法选择。北区在处理这类事件的时候能否想出一些两全其美的方法来解决呢?我想如果要想,法子总会有,可是。。。

会上老师也说如果你们要自己装热水器,存在着法律问题。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装的。我觉得真的好笑,我们进来的时候就是怎么分配的。你们强加给我们就合法,我们自己装就有法律问题了。这是什么逻辑?!

 合情否?

这次学校作出如此的决定,超出几乎所有学生的意料。这严重伤害了我们学生的自尊,也更加割裂了学生与校方之间感情。会上,老师说学生不相信学校管理部门是受社会风气的影响。看看学校这样的行为,不打招呼决定了学生的一切。美其名曰的座谈会,实际上就找个机会让那些说话的学生发泄一下,发泄完了,你们就安心接受现实。说句不好听的,学校几乎就没把我们当回事。既然如此,学生为什么要相信这样的不尊重我们意愿的管理机构。

再进一步说学校这样“由奢入俭”的行为简直是个国际笑话。从此以后北区如此众多的留学生将看着我们这些博士、硕士带着脸盆,提着水壶开始“热水房”的生活。他们肯定会问:你们为什么不用热水器?

这时候,我们该说什么?!

我们中国学生安全意识或是别的什么知识不够,不适合使用热水器?

为了支援国家建设,我们奉献自己的电力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

还是学校为了减少学生电费的负担,才考虑建设这样的“便民”措施?

请管理者们告诉我们该怎样回答?

百年名校难道就是这样抽自己耳光,抽自己学生的耳光吗?



    合理否?

 会上老师一直拿一份06年的调查问卷作为学校拆除热水器的重要依据。我没看到这份问卷的内容。但是大体上就是北区关于热水器作了一个问卷。学生们提了很多意见,包括用电量大、可能存在的漏电现象、使用不便等等。学生们也提出了希望更换热水器、加强维护等等意见。这样的问卷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也很值得肯定。但是被校方拿来当作拆除热水器的借口那就太让人无法接受了。

首先,在大部分问卷中,学生并没有提出拆除热水器,而是希望更换或者加强维护。这和拆除有本质上的区别。这说明学生需要热水器,他们只是希望能得到更好的设施。

第二,如果说学校要拿这份问卷作为依据,那受访的学生(选取的样本量)就太少了。我记不清具体数目是180+还是280+。如此折算下来,一个楼受访的不到一个单元,这样的问卷真的有普遍意义吗?

第三,如果学校真的要做问卷调查,完全可以重新搞一份,把拆除热水器这项写上。看看到底有多少学生会选这项。我相信这样的问卷才更有说服力。

同时我也对这样的座谈会方式提出疑问。没有任何决定能力,仅仅是反映意见。学生们的问题老师不一定知道。有些知道的也不便说。即便说了,也不能往外透露。老师们不断向学生们表明热水器的问题,在我看来更多的是一种诉苦。告诉我们学校无力改变现状,只能拆除。如果说现在居民小区的业主们能够根据自己的遗愿选择物业公司为他们服务,那我们作为北区的住宿人员,我们有什么样的选择权呢?面对这么多无能为力,我们应该找谁来维护我们的权益呢?如果说学校不能从源头理顺这样的关系,我想以后诸如此类的矛盾不可避免。而我们学生也永远只能处在被动接受的地位。。。。。。


    合法否?

我仔细的查阅了我自己这份《复旦大学北苑学生生活园区居住协议》。其实写的都很明白,在我们入住的协议期间,保证我们有热水器等基本设施。而且也说明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定。我也没发现有任何提到补充协定的条款。即便有,如果在当时没有出示,或者学生没有了解的情况下,现在再提出这样的补充条款是根本没有法律效力的。从这份居住协议,我们可以这么说,我们现在使用热水器该得到保障的。在我们没有违反以上各条的情况下,园区是没有理由不提供热水器的。

可让我心寒的是,通篇只有学生,也就是乙方如果违反该协议,应到受到怎样的处罚。可甲方(园区)如果违约,却没有任何具体的处罚。也只有第十一条提到,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

但是不管怎样,现在北区因“故”决定拆除热水器。这个“故”应该是我们甲乙双方一致认定的,不能仅仅由园区单方决定。如果我们不认可,园区也不应以任何借口不提供协议中所规定的服务。

有同学说,即便如此,后来人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们真的不能决定任何事情,甚至连参与的机会都没有。。。

 

其实我这些都是我参与了座谈会之后根据会场上的一些现象和问题所写的个人感悟。

会场上我确实心寒了,说到后面我根本没兴趣再听再说。我也本不想写那么多,可我无意中作了代表,我觉得我还是有责任对没去参加的同学们说出来。

写完了,也说完了。

或许这只是牢骚、无理取闹,并不能改变任何事情。我的话也仅供各位参考。

无论如何,我想每一位复旦学子都深爱着我们的学校。我们都希望能尽自己所能为校争光。我们也希望学校能给与我们家的温暖。

可事实为什么总是那么让人心痛?

当这世界上已经不可能再有人能好心为我们维护权益的时候,我想也只有我们自己站出来维护了。

热水器是我们的底线,请你们尊重我们!

 

我们该做些什么?

      面对北区建造浴室的进度不断开展,虽然我们还能在BBS的“规定版面”开展讨论,可这样的讨论对于校方来说根本不起任何作用。所谓的座谈会,我们能反映意见,他们能转达意见。可处不处理,怎么处理,我们只能奢望,没办法强求。如果领导答应我们的请求,那是领导的恩德。如果不答应,我们也就最多骂几句。最终3年走人,只留下遗憾和不满。

我遵重学校的建议,希望我们能通过辅导员和各个院系反映问题。我也支持大家通过这条途径反映自己的心声。可毕竟这些也是老师,他们不一定都住在北区,他们和管委会也只能展开座谈。这样的反映真的有用吗?但是无论怎样,学校要求我们走的程序,我们还是应该走一下。

除了这条途径之外,我恳请复旦大学研究生会、学生会以及北区园委会在这种非常时刻,发挥一下你们的作用。你们是我们合理合法的代表,我们遇到的问题,也肯定困扰着你们。研究生会、学生会和园委会是我们与学校及北区管委会的桥梁。如果不通过你们,我们的行为永远是个人行为,难免不被冠上滋事,自说自划的嫌疑。我们也能理解你们的难处。大家都是学生,都有顾虑。可此时此刻,我恳请各位主席、副主席们不应该只是老师们的“乖宝宝”。你们更应该站出来,收集学生们的意见,将他们集中,并代表学生们向学校“主管”部门反映。如果你们现在不站出来,那你们又是谁的主席呢?

如果学校在经费上不支持你们,比如经费,横幅之类的,我想那么多同学肯定会支持你们的。


    我们应该表明什么?

讨论到现在,我觉得我们的重点不应该集中在建立浴室上。我表个态,我支持北区建造浴室。这样可以为学生洗澡提供新的选择,也可以为学生提供热水服务。至于由此带来的饮用水成本增加,我也表示接受。

但是根据我们和北区物业签订的协议,北区物业做出任何改变协议规定条例的行为都应该和我们协商。在我们没有答应的前提下,任何单方面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如果说门禁属于你们的“增值”服务,如果说北区食堂不再协议范围内,那这些我们都认了,也忍了。可热水器问题上,我们只接受维护和更换,不接受拆除。如果你们执意违反协议,那就应该提出让我们满意地条件。而不是下个通知,让我们理解。我们根本没必要理解,也没义务在这件事上站在你们的角度。由此产生任何后果,应该有你们签约的甲方承担,而不能说我们乙方无理取闹。

 

我们应该留下些什么?

这几天也一直在讨论,即便北区物业保证我们在住的学生保留热水器直到毕业(这条我很怀疑我们能争取到)。那未来那些后来人怎么办?他们是不是就只能接受澡堂的命运。我觉得我们毫无办法。当学校可以满不在乎的说北区是选择入住制,言外之意,你们住也好不住也好,不强求,不满意可以不住,反正就是不会改变。在我们经历了那么多不如意之后,我们更应该给未来的学生们留下一些解决争端和维护自己权益的机制。

如果说地震、流行病是对政府运作机制的一次考验。那现在的事件绝对是对于我们现有研究生会、学生会以及园委会的考验。正如我前面所讲,这些组织是我们合理合法的代表。只有有了强有力的学生会组织,我们才能增加自己的话语权。而现在。。。更多的他们只是一种摆设罢了。

我也在反思我自己。过去,我也不满意那些学生干部。可有一天我的一位同学对我说:你老看不起他们,他们可能在处理某些事情上却是存在问题,但是你明明知道,你却不去做。你说说看,那这些事情该怎么搞呢?我无法回答。

这次抗震救灾,我们举国合力,都积极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想为灾区人民做些事。我想“人之初,性本善”或许还是对的多。可这些善,这些爱心,平时为什么就很难见到?通过这一次次的事件,其实我们也是为平时对于公共事务的冷漠和漠不关心而买单。看到了问题没人去说,有人去说的时候也没有能给与支持和理解。一旦问题爆发,那些积攒的激情只是表现为发泄,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这样长此以往,学生自然只能是接受,而没有任何权力去要求些什么了。

我想对那些学生干部们说,如果当时学校背着大家做出这样的决定就如“地震”一般无法预料的话。那当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无论如何请你们站在自己的立场,站在我们的立场说出心里话。我想我们也肯定会120%支持你们。

说到最后,我们只能指望我们自己,也只能指望我们的代表提我们反映问题。时间很快就会过去,大家的热情也不会长久。希望趁着现在都可以说,都可以做的时候,那些主席副主席们能站出来。

如果说后来人能体会,希望他们能平时就真正注意这些问题。帮助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为别人付出,也是在为自己收获。也希望现在或是未来的干部们,不要仅仅是在自己的简历上就下那么一笔。我相信你们的付出一定是有回报的。

 真的,希望那些代表们抓紧时间!!

 



 
admin @ 2008-05-30 21:45

一,安全隐患

管理方在其所召开的座谈会上宣称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并将其作为拆除热水器的唯一理12】,不允许学生们就此问题进行探讨【1】【24】【25】【42】。判定热水器存在安全隐患的根据主要是一份06年所作的调查问卷16】【24】以及一些热水器故障图片13】【25】,但这些材料很难使同学们信服【4】【5】【16】【24】【2542

 

1关于“安全隐患”结论的反应

管理方试图用问卷调查结果证明热水器有漏电的安全隐患,且拆除热水器是北区民意所指。调查大体上就是北区关于热水器作了一个问卷。学生们提了很多意见,包括用电量大、可能存在的漏电现象、使用不便等等。16】参加座谈会的同学反映调查结果的可信性值得商榷24而且样本也太少【16】。大家普遍认为,当年学生在调查问卷中表达意愿的本是希望更换热水器、加强维护等等意见但却被用来作为拆除热水器的佐证,这实际上是对北区学生民意的曲解。【16】【2425

作为管理方拆除热水器的另一佐证是一些热水器故障的照片,而同学反映这些物证存在以偏概全的问题【25】。lakaka网友认为,不少照片显示的只是加热镁棒结壳的问题,是由自来水硬度大矿物质沉积造成的,主要是例行维护缺位的结果【9,只需定期清除即可【25】。

 

2,使用寿命与维护

北区学生公寓热水器于01年安装使用至今已七年,也许使用寿命临近才是问题的关键3】【41324但由于管理方并没有公开提供任何信息,对热水器故障率和使用寿命的判断依然是众口纷纭,没有令人信服的统一的说法4】【5】【6】【1942有人呼吁,管理方应该公开当年的热水器采购方案,以便确定热水器是否已过安全使用年限【4】【5】。

01年入住北区至今的Darcy版友根据自己的观察指出:宿舍在有学生居住期间,热水器从来没有进行过安检、清洗内胆、更换镁棒,说明物业对热水器的维护只是在原住学生毕业,宿舍重新翻修时才进行,至少是三年一个周期。这样的维护频率远小于正常维护的要求9】,但北区并任何没有热水器伤人的事故发生【12】。没有理由认为如果现在更换安全性更高的热水器并进行正常维护仍会存在安全隐患9】。

 

3,火灾隐患?

有个别观点暗示热水器存在火灾隐患1】【17】,但这样的观点得不到大多数人的认同4】【5】【6】【9】【13】【15】。

 

4以浴室代替热水器可能引发更大的安全隐

有人指出,拆除热水器会迫使一部分同学使用热得快等违禁电器,导致事实上违规使用劣质加热设备者增加18】,而这些设备比热水器要危险的多。尽管违禁电器是不允许使用的,但实际操作管理中无法杜绝这类电器的使用。因此,拆除热水器并不会降低安全隐患,而仅仅是使得管理方责任会小一些18】,这其实是一种规避责任的做法【5】。

需要质疑的是:浴室是否比电热水器更安全?笔者检索了一下互联网。全国锅炉(特种设备)伤人事故每年370起到400起左右,全国设备总量为300万【39】,则可估计每年锅炉爆炸伤人事故率约为0.01%;而在国家未实行电热水器防漏电安全标准之前077月前)每年热水器伤人事件为1000多起【40】,全国电热水器的保有量难以估算,但数据显示电热水器年产销量为1100万台且以25%速度增长【41】,即便按全国电热水器保有量仅为2000万台计算,电热水器年伤人事故率仅为0.005%(新安全标准实行之前),是使用锅炉的1/2

 

二,北区拆除热水器是否合法

《复旦大学北苑学生生活园区居住协议》规定: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家具、饮水机、电热水器等基本生活设施保障,每月免费提供叁吨水、伍度电,水电超额部分由乙方所在单元人员以单元为单位承担,价格参照上海市民用水电价格。乙方在入住期间须按时交纳水电费,逾期不交或长期拖欠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退宿。

十一、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入住期限结束时止(毕业生的入住结束时间,以学校公布的毕业离校时间为准)。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

(甲方:复旦大学北苑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委员会)

许多观点认为,《居住协议》是管理方无权拆除热水器的法律依据717】【20】【21】。

 

三,关于热水器的经济考量

1,缺乏经费更换热水器

有分析指出,拆除热水器是因为全面更换热水器所需经费太多,因而管理方从经济上考量而做出了全面拆除的决定,故问题的症结在于经费而非安全因素3】【18】。但也有人质疑,尽管历史渊源有其复杂性和特殊性【2】,北区每年收取的住宿费(硕士、本科1600/年,博士2000/年)远高过其他高校类似条件宿舍的收费标准【42】,也超出了公办高校住宿收费上限【23】,是否真的没有经费更新热水器值得怀疑【586】【10】。一个普遍的观点认为如果一定要拆除热水器需要适当下调北区住宿收费,因为提供的电器设备减少了7】【1022

zhig版友做了一个详尽的计算,结论表明,即便采购现在市面上较高端的电热水器,连同每年的维护费用,其年平均成本可能不到北区收入的5%8】。这样,假使认为缺少热水器的北区公寓住宿费下调5%左右是合理的,那么相比于建浴室方案,全面更换热水器并不耗费校方更多的经费。

况且,倘若问题的根源在于经费,则管理方的声明以安全问题为理由就显得缺乏坦诚。此外,不允许学生自行安装热水器也让人费解9】【14】【15】【26】【32】。

排除一些呼声中情绪化的成分,我们仍能发现其中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我校斥巨资兴建光华楼和江湾校区,推动我校教研硬件条件大幅提升。软件方面,保留已有的热水器,为广大研究生提供原有的便捷,使得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学习和研究之中,及时保养和更新